本报讯 (记者 丁丽君) 国家能源局近日发布了《生物柴油产业发展政策》,提出建立以废弃油脂为主,木(草)本非食用油料为辅的可持续原料供应体系,规范生物柴油生产与推广应用,构建“地沟油”资源化利用的主渠道。
这项产业政策提出,鼓励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推广使用生物柴油;大力宣传生物柴油对解决“地沟油”回流餐桌问题、大气雾霾治理的重要作用,营造良好消费环境;鼓励公交、环卫等政府管理的车辆优先使用生物柴油调合燃料。为此,这项产业政策明确要对生物柴油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政策支持;对生产原料中废弃油脂用量所占比重符合规定要求的生物柴油,享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其他有关增值税、消费税税收优惠政策;研究出台调合用车用柴油税收优惠或其他鼓励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