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提出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
2014-09-22 08:52:04 作者:冯铁亮核心摘要:
本报讯 (记者 冯铁亮) 近日,国务院批准并对外公布的《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》,明确提出“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”。
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也指出,现在正考虑择机扩大试点范围,今年会有具体动作。专家指出,中央和发改委此时提到房产税,有一定的支持道理,今年七、八月份试点扩大的可能性很大。而截至4月,广州房价已连续5个月涨幅排名第一,如果政府坚持通过房产税来压制房价的思路,广州和深圳都有可能成为试点。
日前,中国政府网发布《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》,这份由发改委拟定并获国务院同意的文件明确指出,要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,并指定由财政部、税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。
发改委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司有关负责人就此表示:“现在正在考虑择机扩大试点范围,今年会有具体动作。”
“今年七、八月份试点扩大的可能性很大,去年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提出适时扩大房产税试点,但没有启动这项工作,这意味着今年可能性大大提升了。”中山大学岭南学院财政税务系主任林江说,“中央和发改委在这个时候提到房产税的问题,有一定的支持道理。”
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今年2月份曾对媒体表示,据其了解,有6至8个城市在做试点储备。有财税系统人士也透露,房产税试点和地方主政领导的思路有关,一般来说方案由地方拿出,最终由国务院拍板。
对于是否已经有新增试点城市纳入决策范围或已上报方案,近日有媒体报道,地方上报的方案属于加密文件,会直接送给包括国税总局在内的相关司局或者领导。